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15000000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设置 |
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师市实际提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师市公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制定师市交通运输行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
(三)承担师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及市场监管工作。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规范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负责师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协调推进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
(四)负责师市海事工作。承担管辖水域内河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内河船舶船员管理工作。监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依法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工作。
(五)负责提出师市交通运输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管理,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贯彻落实公路、水路有关收费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价格、税收及有关方面的经济政策的执行。
(六)负责师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市场准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七)负责师市辖区内国、省、县、乡级道路、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负责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负责管辖收费公路管理及公路联网收费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师市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相关工作;负责师市辖区内航空业管理相关工作。
(八)指导师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建设市场,负责培育和管理公路养护市场。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交通运输有关信息,负责师市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师市交通战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辖区内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贯彻国防交通要求;拟定交通战备保障计划,组织协调辖区内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承担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承担交通科技项目管理,配合做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负责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运行分析工作。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
(十三)配合做好师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以及利用外资工作。
(十四)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研究推动“交通强国”战略实施,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完善协调运行机制,打造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的区域交通运输发展格局。推动交通结构调整,促进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完善行业法制体系,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监管工作,组织实施交通基础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指导师市城市客运及有关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交通战备保障相关工作;负责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制工作。
办公电话:0992-6687469
传真:0992-6687469
三、交通运输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
(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兵团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2.按照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管辖区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含城市公交、出租车)、地方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
3.负责辖区治理车辆超限运输执法工作和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管理工作。
4.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助推进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参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6.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师市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及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统计汇总、呈报和分析;参与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投诉的处理。
8.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治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992-3232001
(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师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师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师市交通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施工招标、监理招标、资金管理、签订施工合同等工作;参与师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师市公路建、养、运工作。
2.承担师市交通运输建设养护等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建设与养护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管理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3.承担师市公路养护大中修、危桥改造、养护站点建设、服务区和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的管理工作。
4.承担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提高公路养护质量。
5.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工作。
6.承担辖区内公路灾害的抢修与保通任务,参与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保障。
7.承担新建公路、改建公路宜林路段,道路林的营造;负责辖区内县道及以上公路道路林的日常管护。
8.承担辖区内客货运场站及其配套服务建设项目的实施。
9.协助开展公路、养护、运输领域应急体系建设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0.承担师市交通运输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992-3255213
四、办公时间: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五、监督举报电话:
0992-6687469
六、办公地址:
第七师胡杨河市泰山西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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