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16000000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设置 |
第七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监督师市人力资源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新职工安置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连队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兵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职工队伍管理;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师市(回师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师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惯例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师市表彰奖励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评比达标表彰和师市级表彰等工作,承办本行业领域以师市党委、师市名义开展的师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师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师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
(十四)与师市教育局的有关责任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社保基金监督科)。负责局机关日常和综合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表彰制度;承办本行业领域以师市党委、师市名义开展的师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联系电话:0992-3902001、0992-6687605
办公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政务服务中心333办公室
(二)综合业务科。
1.事业单位工资、财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等工作;事业单位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改;负责继续教育;综合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992-3906193(事业单位工资)
0992-3906183(职称)
0992-3906059(事业单位管理)
办公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356办公室(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
2.就业安置、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协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力招收安置工作;拟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
联系电话:0992-3902003
办公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350办公室(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
3.负责局信访工作;统筹职工队伍管理;拟订师市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规范并监督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企业离退休政策,负责师市企业人员退休审批;负责师市工伤认定资料初审、认定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92-3902005
0992-3939573(工伤认定)
办公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350办公室(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第七师胡杨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和国家、兵团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法规、政策;负责师市社会保险参保扩面;负责编制师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基金财务报表;负责师市社会保险稽核、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师市社会保险数据统计、整理、分析;师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师市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对师市各团场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指导;承办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92-3902063(综合科)
办公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329办公室(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
(二)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负责组织开展师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三支一扶”、就业岗位开发、就业创业培训指导、就业与职业培训信息监测、公益性岗位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992-3902021(综合科)
办公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336办公室(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
(三)第七师胡杨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联系电话:0992-3902010(综合科)
办公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326办公室(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
(四)第七师胡杨河市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对师市因工伤和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工伤、旧伤复发认定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92-3939573
办公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C-4窗口(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
(五)第七师胡杨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受理师市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负责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并对师市范围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进行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0992-3906150
办公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353办公室(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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