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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1700000006 发布机构: 信息化办、信息中心
生效日期: 2020-12-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设置

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机构设置信息

来源:第七师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5-04-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要职责

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师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建设,负责统筹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核,统筹规划和管理电子政务基础网络。

(三)负责研究制定实施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互联网+电子政务”“互联网+监管”、政务外网等应用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指导协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拟定和退休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五)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师市、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贯彻落实兵团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师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数据管理规范制度等。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六)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七)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九)负责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

(十)负责师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开放。

(十一)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负责推动政务服务的集中统一办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与协调;负责大数据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负责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督查和绩效考核。

三、办公地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0992-668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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