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职权类型 | 行政检查 |
职权名称 | 对用人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职权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4号,2018年修正)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
责任主体 | 医疗保障局 |
责任事项 | 1.检查责任: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实事求是,证据完整、确凿。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2.处置责任:依法处置,不得违反法规。3.信息公开责任:依法规、按照程序程序办理信息公开事项。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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