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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5120000001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5-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事信息

关于2023年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岗位改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团援疆干部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有关“笔试开考比例”的规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现将被核减(取消的岗位表被取消岗位报考人员花名册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附件2),可于202351216:00—18:00进行岗位改报。岗位改报仅限被核减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改报时请将招聘岗位所需要的附件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被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如在规定时间段内未申请岗位改报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其他报名成功人员、报名不通过的人员和资格审核通过未缴费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

 附件:1.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核减)岗位表

   2.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取消(核减)岗位人员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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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125720294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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