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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707-00004169 发布机构: 卫生局
生效日期: 2017-07-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第七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二)

来源:卫生局信息员 发布时间:2017-07-19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立案时间

案件名称

案由

行政处罚决定及编号

移送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情况

公告情况

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1

2006.6.21

同案由

克拉玛依区五五新镇林林龙门渔府火锅店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

(七师)食药监食罚〔2016〕002号(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

2.罚款150000元。

已结案

2

2016.8.23

同案由

第七师一二五团川湘美食屋负责人张聪阻挠工作人员监督检查案

(第七师)食药监餐罚〔2016〕2-001号(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罚款2000元。

已结案

3

2016.8.28

同案由

第七师一二五团天赐良缘大酒店负责人张远远阻挠工作人员监督检查案

(第七师)食药监餐罚〔2016〕2-002号(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罚款2000元。

已结案

4

2016.7.20

同案由

克拉玛依区五五新镇幸福铜火锅店食品保管不当案

(七师)食药监餐当罚〔2016〕3-03号(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警告。

已结案

5

2016.8.22

同案由

第七师一二八团福都酒店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案

(七师)食药监餐当罚〔2016〕3-04号(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警告。

已结案

6

2016.9.11

同案由

第七师一二八团福都酒店负责人李建勇不配合执法案

(七师)食药监食罚(2016)3-05号(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罚款2000元。

已结案

7

2017.1.20

同案由

刘存金无有效健康证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案

(七师)食药监餐罚〔2017〕3-01号(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警告。

已结案

8

2017.1.20

同案由

李和云从业人员未办理有效健康证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案

(七师)食药监餐罚〔2017〕3-02号(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警告。

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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