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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9-00004374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效日期: 2020-09-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来源:人社局王宁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违法主体:新疆胜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0399903606Q

地址:克拉玛依市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苗琦

违法事实: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未依法给员工缴纳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的社会保险费,且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拖欠200余名员工500余万元工资不能及时支付,造成员工连续多日群体性讨薪,社会影响恶劣。

相关处理情况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后,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支付工资,也未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2019年12月30日,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8万元。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9月15日,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奎屯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有关规定,将该单位列入第七师胡杨河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向社会进行公布。

列入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30

处罚单位: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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