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2-00004396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生效日期: | 2020-12-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第七师胡杨河市~五五工业园区北区~奎克高速公路全长46.00Km,公路按照一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中K0+000~K23+000路段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1.0m、18.0m;K23+000~K46+000路段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12.0m,桥梁462m/4座,涵洞1317.0m/58道,平面交叉口33处。
二、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0wE6GPBk 密码:7djcnq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第七师胡杨河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点击第七师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qs.gov.cn/)的相关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下载后填写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光明东路8号
联 系 人:梁劲松
联系电话:18699221202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5楼
联 系 人:勾工
电 话:0991-2358783
电子邮箱:52488942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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