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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6100000002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关于对新疆合源炬盛热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解除查封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七师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决定书

七师环查解〔2022〕2号

 

新疆合源炬盛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10MABKY11Q2U

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068号

法定代表人:刘

针对你单位2022年2月25日1台110吨/小时煤粉锅炉开启,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只有除尘设备开启,脱硫脱硝设备停止运行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2年2月25日依法对你单位下达查封决定书(七师环查字〔2022〕2号),对你单位1台110吨/小时煤粉锅炉配电箱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2022年2月25日起至3月7日止。因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第七师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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