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610000000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3-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关于对新疆合源炬盛热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解除查封的决定
第七师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决定书
七师环查解〔2022〕2号
新疆合源炬盛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10MABKY11Q2U
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068号
法定代表人:刘军
针对你单位2022年2月25日1台110吨/小时煤粉锅炉开启,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只有除尘设备开启,脱硫脱硝设备停止运行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2年2月25日依法对你单位下达查封决定书(七师环查字〔2022〕2号),对你单位1台110吨/小时煤粉锅炉配电箱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2022年2月25日起至3月7日止。因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第七师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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