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290000002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根据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显示,涉及我师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乌尔禾区小胡蔬菜水果店(姜)
(一)对乌尔禾区小胡蔬菜水果店经营的姜(产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2-12-27)进行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抽样基数为3.2kg,样品数量为3.2kg。经检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3年01月15日出具该样品检验报告(NO:NCP22660700830231894)。检验结果显示,姜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为≤0.2mg/kg,实测值为0.59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0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该店铺法定代表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批次姜。经2023年1月18日调查,乌尔禾区小胡蔬菜水果店于2022年12月19日在克拉玛依区汪战书蔬菜批发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203MA7A0DHTXE,经营者:汪书战)购进12公斤姜,进货成本是190元,销售价格为18元/kg,该批姜目前没有剩余,当事人已全部对外售卖给抽检人员和消费者,无购买者信息,利润是18×12-190=26元,故本案违法所得为26元。
(三)乌尔禾区小胡蔬菜水果店尽到进货查验义务,且在执法人员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提供了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克拉玛依区汪战书蔬菜批发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203MA7A0DHTXE,经营者:汪书战)等内容证明进货来源,有利于执法人员开展溯源工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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