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7030000005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7-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公示 |
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局听证公告2025年7月3日
听 证 公 告
案号:新兵七师交执运罚〔2025〕1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杨忠文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5年7月11日11时00分
二、听证地点: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泰山西路100号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楼301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7月10日18时00分前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明。
(二)旁听人员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三)旁听人员须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如听证地点发生变动,本机关将另行公告。
(五)如当事人因商业秘密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经听证组织机关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将不公开举行,届时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如听证取消,旁听自动取消。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92-3232001
联系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楼313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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