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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00004113 发布机构: 统计局
生效日期: 2020-10-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统计数据

第七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来源:统计局汪孟荻 发布时间:2020-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我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师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师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521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844个,增长1.25;个体经营户11510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指    标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521

100.0

    企业法人

1117

73.4

    机关、事业法人

180

11.8

    社会团体

20

1.3

其他法人

204

13.4

、个体经营户

11510

100.0

第二产业

255

2.2

第三产业

11251

97.7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96个,占26%;制造业273个,占17.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66个,占17.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239个,占54.2%批发和零售业3177个,占27.6%;住宿和餐饮业911个,占7.9%(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指    标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1521

100.0

11510

100.0

采矿业

7

0.5

制造业

273

17.9

238

2.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1

2.0

1

0.0

建筑业

69

4.5 

16

0.1

批发和零售业

396

26.0

3177

27.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9

2.6

6239

54.2

住宿和餐饮业

15

1.0

911

7.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

1.4

24

0.2

金融业

4

0.3

房地产业

91

6.0

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3

5.5

74

0.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0

3.3

14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

0.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

0.7

729

6.3

教  育

41

2.7

7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38

2.5

37

0.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2

2.1

36

0.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66

17.5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师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117个,比2013年末增加687个,增长1.60。其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2.3%,私营企业占74.1%(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1117

100

内资企业

1116

99.9

  国有企业

26

2.3

  集体企业

2

0.2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47

22.1 

  股份有限公司

13

1.2

  私营企业

828

74.1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1

0.1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师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2667人,比2013年末增加8663人,增长23.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501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6011人,增加7694人,增长42%;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6656人,增加336人,增长2.1%。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678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111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13598,占31.4%制造业9621人,占22.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143,占7.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740人,占40.1 %批发和零售业5310人,占31.6%住宿和餐饮业2699人,占16.1%(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指    标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

女性

其中:

 女性

合 计

43300

12501

16788

5111

采矿业

1122

112

制造业

9621

3274

521

1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670

367

3

1

建筑业

13598

1524

44

13

批发和零售业

2508

738

5310

261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2

133

6740

261

住宿和餐饮业

211

99

2699

135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1

38

41

24

金融业

44

12

房地产业

2087

762

6

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45

178

143

6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61

264

26

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29

65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5

26

1068

535

教  育

2372

1657

24

16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88

1511

86

4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9

50

61

2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143

1013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师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3.0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46.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3.4%。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84.9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7.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52.7%

2018年,全师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25.7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5.3%,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4.7%(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指    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83.05

484.97

325.76

采矿业

21.06

20.98

2.92

制造业

133.59

86.34

78.1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3.38

69.19

18.80

建筑业

57.78

52.42

112.97

批发和零售业

101.85

88.96

101.7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6

1.68

1.37

住宿和餐饮业

0.69

0.29

0.1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98

0.07

0.11

金融业

6.20

3.22

0.05

房地产业

39.67

63.12

0.6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0.14

65.54

3.0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07

2.32

2.3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6.61

21.91

3.2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08

0.05

0.04

教  育

8.21

0.30

0.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6.88

2.86

0.0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9

0.28

0.1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7.38

4.79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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