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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2240000004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2-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解读《第七师胡杨河市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和《第七师胡杨河市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停产停业制度》《第七师胡杨河市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联合惩戒制度》《第七师胡杨河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第七师胡杨河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力确保师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三)《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

(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六)《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

(八)《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

    (九)《关于印发〈兵团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的通知》兵安发〔2016〕8号

三、主要内容

第一项制度:师市关于落实生产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是指师市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案件,依法参照本实施细则办理。

第二项制度:师市生产安全事故停产停业制度,是指师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针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或者具有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第三项制度:师市生产安全事故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是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造成死亡一人以上的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第四项制度:师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是促责任落实、促认识提高、促措施到位的有效手段。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履责,找准症结、精准施治,把最本质的问题、最核心的原因、最突出的危害、最深刻的教训讲清楚,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

第五项制度:师市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闭环管理制度,是指有关单位在安全检查时,按照“制定检查方案,查找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督促单位整改,隐患验收销号,闭环记录存档”共六步骤的全过程管理。

通过五项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能力,让制度化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举一反三,强弱项、补短板,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警惕常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闭环管理是前提,生产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停产停业、失信联合惩戒、事故警示教育是保障。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将会面临停产停业、失信联合惩戒等一系列处罚,增大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从而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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