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1-00004111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0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年度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师市财政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工作要求,编制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财政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同步在第七师门户网站(第七师门户网—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www.nqs.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66873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师市财政局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师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以及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李永峰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路、罗妍、朱萍同志为副组长,以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综合科是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科室,负责推进、协调、财政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做好信息发布、网上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各科室协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财政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财政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三是财政信息公开统计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财政信息公开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群众及时了解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四)公开内容
财政局在2020年公开的主要内容为财政预决算情况:一是财政预算公开落实情况,主要公开师、团财政预算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收支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报告。师、团财政总预算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除涉密信息除外)。二是财政决算公开落实情况,主要公开师、团财政2020年决算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师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及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师、团财政财政决算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除涉密信息除外)。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90条。其中:财政机构信息13条、收费目录清单8条、财政预决算公开2条、权责清单信息64条、疫情防控减免租金等相关法律法规信息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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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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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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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6 |
6.99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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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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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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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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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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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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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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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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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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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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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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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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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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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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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2020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本办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量较为薄弱,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仅1人且属于兼职人员,工作力量薄弱、法律知识缺乏且工作经验不足。
师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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