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2-00004139 | 发布机构: | 一二八团 |
生效日期: | 2021-0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师市《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团实际,编制一二八团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八团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3989327)。
一、总体概况
2020年,一二八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依法依规、真实公开、注重实效、利益监督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通过利用门户网站、广播、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政策解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等信息。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公开。日常考勤、表彰通报、违纪处理、民主测评和年终考评结果等予以公示,公示位置主要在机关公示栏;
(二)党政决策公开。人事任免公示3次,24人;先进个人推荐公示2次,44人;职工招录公示1次,机关人员工资套改公示2次;
(三)团内重点工作公示。对各部门人口聚集任务完成情况在机关公示栏公示,招商引资2020年4月-2020年12月对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在机关通过展板公示,对项目推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在机关通过展板公示;
(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公开。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抚恤优待、养老服务、赈灾救灾、慈善事业等保障和救助类项目,公示16次;
(五)群团组织、工会、妇联公开。相关事项应依法公开项目运作和资金分配等情况,共公示6次;
(六)疫情防控方面公示。对128团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房屋租金减免及房租补贴公示2次,共计73.23万元;对参与疫情防护的一线人员发放补贴前公示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 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2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尚未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对政府相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大多采用挂横幅、宣传栏、张贴宣传等形式,微信公众号、微博、学习强国等自媒体使用率不高。三是“政”的思维意识不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确保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学习强国等自媒体加大宣传,提升公众知晓率。三是加强学习和借鉴师市、团场先进经验,努力提高团场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
2021年1月29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