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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2-00004186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生效日期: 2022-02-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七师胡杨河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第七师胡杨河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2-02-1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第七师胡杨河市行政审批局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政府公开成果,规范政府公开内容,创新政府公开形式,突出政府公开重点,提高政府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师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门户网站(http://www.nqs.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第七师胡杨河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邮编:834034;联系电话:0992-6687117)。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公告均按照法定规定时间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土地交易项目的内容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全年完成进场交易项目541项,总交易额40.89亿元,其中:建设工程274项,交易额38.18亿元,节资率3.83%,政府采购128项,交易额1.01亿元,节资率8.22%,国有土地摘牌成交133宗,交易额1.52亿元,增值492万元;国有产权交易6宗,交易额1770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审批局目前无行政权力事项,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出台《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处理办法(暂行)》。设立咨询投诉窗口,在网上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在大厅张贴投诉咨询二维码,放置投诉意见箱,各办事窗口设置线上线下融合的“好差评”系统,对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评价,“好差评”系统评价数7272条,均为好评,其中通过政务服务网评价4686条,通过窗口评价2585条,通过兵政通评价1条。全年受理线下投诉2条,均转各窗口部门办结。二是积极搭建七师政务服务热线系统管理机构。派专人负责政务服务热线系统的搭建工作,及时建立师市机构联系群,建立起与本师市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七师政务服务热线系统于2021年12月底开始试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负责兵团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七师节点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1.一体化平台运行情况。根据各行政职能部门在七师门户网上公布的权责清单,于2021年9月,组织师团两级行政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攻坚”工作,在兵团一体化平台七师节点梳理发布我师市28个行政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2427项。2021年一体化平台网上办件量为2585件。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运行情况。一是9月初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都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完善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发改委的投资在线监管平台、住建局的建筑业管理平台、审图公司的易审宝平台的对接。二是开展了“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梳理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价、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线上办理情况,并将梳理出的4个未纳入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项督促其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中进行审批。现行的审批服务事项数为88个(包括团场和园区),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一网通办”。今年以来,师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审批办件总量为1090个,数据实时共享率为100%,并联审批率为50.88%,超过国家平均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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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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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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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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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兵团和师市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机制不够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兵团和师市党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公开制度。针对主动公开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效率和水平;针对依申请信息公开,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明确工作责任,优化申请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及时、准确地开展。

(二)强化公开力度。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主动对接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门户网站等政务新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推广兵团一体化平台和“兵政通”APP,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三)加强社会监督。健全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更多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大厅集中办理。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第七师胡杨河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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