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62400000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助力师市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师市党委依法治师市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的工作安排,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兵团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2022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以下自查报告。
一、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按照依法治师市办的要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党委书记崔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职责。崔新书记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做到了“三个亲自”。一是亲自安排部署。崔新书记带领全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每年年初向全局和师市依法治师市办汇报上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情况,并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二是亲自研究部署《2022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管理局普法工作要点》。该《工作要点》主要包括编制专题法治学习、媒体刊播普法活动、深化“法律七进”、开展法治大培训、落实普法责任制等内容,为应急管理局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师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了一份力量。三是亲自带头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集中学习计划,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带头深入企业、社区开展边执法普法工作,带头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周”等活动,切实履行了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2.完善法规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局承接了师市安委会的相应职能,为进一步强化师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刑法》《安全生产法》《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师市安全生产实际,安委会办公室起草制订了《第七师胡杨河市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第七师胡杨河市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停产停业制度》《第七师胡杨河市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联合惩戒制度》《第七师胡杨河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第七师胡杨河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制度》等“一细则四制度”。制度的出台不但有力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也得到了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认可,在全兵团转发。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为完善党委议事决策程序,应急管理局根据师市制定的相关制度,结合实际健全应急管理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应急管理局重大决策程序,深入分析决策背景、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经局务会、党委会一致通过后方可决定。涉及法律法规的问题向师市公职律师、值班律师或向司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寻求法律支持。2022年初,应急管理局制定并印发的“一细则四制度”历经师市行政常务会、安委会专题会议、党委会、局务会等7次会议,征求24个部门意见、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查、司法局审查等多个步骤后才得以通过并印发,并对其中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政”的服务意识,牢牢把握为人民谋幸福的办事原则,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推动各项行政执法措施改革,真正把人民的事放在心上。针对国家、兵团关于提升政务服务、转变“政”的职能要求,应急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便民”服务,一是积极推进师市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所有依申请六类事项共计24项,全部进驻师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是规范事项要素、优化办理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编制了事项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和材料一次性告知。三是推进审批服务“减环节”“压时限”,针对应急管理局涉及的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时长压缩80% 以上,同时审批事项中即办事项数量8个,占比审批事项20%以上,企业准备好材料即可办结,极大方便了企业办事。根据师市健转办安排,师市应急管理局对各团场、经开区授权30项,涉及职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切实加强基层单位行政服务质量,提升改革综合效能。
(三)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情况
为严格贯彻落实师市党委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安委会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相继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季度性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及“回头看”检查工作2次;通过政府购买专家服务对辖区各企业,不留死角、逐一排查4次,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等领域进行隐患排查。目前为止,共检查单位294家/次,累计排查隐患3120处,已整改3045处,整改率97.6%,对未整改的问题进行台账化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已建立健全《第七师胡杨河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2021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为把“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落到实处,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并通过实际行动严格贯彻落实。一是严格要求按照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每年度一季度制定全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危化、工贸、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师市定期曝光推动问题整改,倒逼行业部门、团场(经开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助力师市安全生产提质增效。三是约谈企业,通过由执法人员针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中的处罚条款系统地进行《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规程等的培训,帮助企业厘清受到行政处罚的真实原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发挥以案释法作用。截至目前,累计约谈企业18家36人。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执法与普法工作相结合。针对每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下发行政执法检查文书,并现场为企业讲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解读涉及的法律条款,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对经复查后仍不落实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立案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前组织企业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开展学习培训9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3.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情况。
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多次要求“谁执法谁普法”,加强“依法行政”理念,注重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截至目前,应急管理局未发生行政复议、申诉等案件。
4.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权力制约和监督,特别是重点科室和重点执法岗位的权力约束。一是在强化传统行政监管手段的同时,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四清单,一台账”信息系统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平台,实现了从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的转变,形成了智慧监管科学监管共识。二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应急管理局在七师门户网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立项建议书等信息共计21条。
5.依法行政培训情况
为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应急管理局党委严格按照《应急管理局依法行政大培训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培训活动。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应急管理局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支队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共4次。二是加强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坚持以岗位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更新为重要培训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全局干部进行法律法规规章知识的学习,并结合案件分析讨论。截至目前应急管理局召开局务会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共5次。三是开展应急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了1期为期三天的线上法治培训,参培人数达67人,线上考试通过率为96.49%;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完成了对8个团场(经开区)、3个企事业单位的线下宣传普法活动。
6.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为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急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安全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在师市政府、社区、经开区及企事业单位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借助报刊、微信等媒体宣传,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有我,我为安全生产护航”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亲自带头到党委党校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2次,受邀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务培训5次,切实把培训教育延伸到第一线,扩大教育面。三是结合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发《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读本和普法宣传单,向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强化了普法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开展普法工作中,应急管理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距离专业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时间紧迫,可能存在执法与普法不同步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政治建设统领应急管理法治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深化应急管理法治实践。
二是严格落实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至少每半年听取和研究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谋划和落实好府建设各项任务,完善局党委法律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集体学法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1次。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素质和能力
提高法治政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扎实有效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师市辖区应急管理系统全体干部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律师,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等授课,丰富授课内容,增强授课实效,切实强化师市辖区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素质和能力。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法》、执法文书制作、安全监管实务、行政执法程序等内容进行培训、指导。针对法治实践中企业、职工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参与行政执法实践活动,使干部在实践的过程中理解法律的意义,依法开展各项行政执法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三)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紧密结合实际,制作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宣传海报,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做好法治宣传。同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将执法和普法紧密结合。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要加强对重点企业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针对行政执法中常出现的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常抓不懈。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为指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事业,为依法治师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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