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19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第七师一二四团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开一二四团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四团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89635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一二四团按照兵师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依法依规、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将相关事项和决策做到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考勤、表彰通报、违纪处理、民主测评和年终考评结果等信息在机关大厅电视公示栏予以公示。
(二)党政决策公开。人事任免公示5次、28人;财政总预算、社保核算公示2次。
(三)重点工作公开。对各部门、连队、社区,人口聚集、招商引资、信息报送、疫苗接种等任务完成情况通过移动展板红黑榜公示。
(四)社会事业公开。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抚恤优待、养老服务、赈灾救灾、慈善事业、减负资金等项目,公开23次。
(五)群团组织、工会、妇联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应依法公开项目运作和资金分配、困难职工情况等共公示1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收费金额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政务公开理念仍需要转变,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对职工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公众对有关信息的知晓度、参与度不高。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面不够全面,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团场实际工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打通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积极主动向社会及时公开信息文件,做到公布及时信息有效,并加强常态化管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参与氛围,提高职工群众参与率,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认真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到科室,具体到责任人,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适时组织全团相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全团各单位各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第七师一二四团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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