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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1-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第七师办公室 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要求,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共分为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同步在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www.nqs.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992-668725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廉洁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地促进了医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主动公开情况。为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落实责任,由专人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按时、按要求更新公开内容。全年七师门户网站发布37篇,微信公众号57条,报纸6篇,做客“热线900”4期,举办现场活动4次,入团场1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服务用心用情。2022年,医保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流程,严格保密审查。根据相关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一年来,无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也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加强公开方式。医保局主要通过七师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做客“热线900”、举办现场活动、入团场等不同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医保政策、法规,及时对外宣传,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物质层面予以保障。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大力建设公开平台,充分保障公开的“硬实力”。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

(二)改进情况。一是把好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关。严格按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擅自公开”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保证不发生泄密事件。二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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