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30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台湾事务办公室、侨务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师办公室 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台湾事务办公室、侨务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山路1号机关211室,电话:0992-668711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统战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兵团、师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师市党委统战部依据师市有关安排部署,对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侨务办公室行政职权、执法人员等已公开信息进行了维护。并依法公开项目公示类信息11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活动类信息7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1项,行政处罚0项,行政强制0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定期对已失效信息进行变更维护。为进一步拓宽职工群众获取信息渠道,注册了“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2022年度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65条。
(五)监督保障
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机制和流程,加强长效管理。积极参加师市举办的各类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能力素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师市职工群众密切关注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师市政务公开标准要求,2022年统战部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到位,未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涉民生类、涉企政策类信息公开数量不足。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培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把握好公众关注热点,加强涉民生类、涉企政策类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通过政策解读、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增强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师市党委统战部认真落实师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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