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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3-2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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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来疆考察调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师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不断增强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象形,为打造法治师市、服务政府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制度,法依规主动公开公安工作信息,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备案制度,在师市政务网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

二是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无依法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无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三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把制度建设贯彻政务公开始终,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做到“三审三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公开内容高质量、公开方式合标准。

四是持续推动平台建设。2022年,我局继续完善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通过“平安七师”微信公众号发布公众动态信息951条,主动广泛征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发挥良好宣传作用同时为改进公安工作提供了助力。

五是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考核,明确专人负责,力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能力素质,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5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与新需要、新要求还有差距,对信息审核把关力度还需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广政务新媒体,充分调动各警种、各部门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信息审核把关力度,积极向辖区职工群众征寻关注度高的信息意见,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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