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126000000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1-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工作要求,编制完成《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分为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同步在第七师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www.nqs.gov.cn/zwgk/zfxxgknb)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6687977)

一、总体情况

2024以来,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全面依法行政和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发布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为推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年度工作要点抓好工作落实。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七师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29条,涉及部门工作、政策文件10条、财务公开117、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2条等各类信息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邮编、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方式,积极开展电话、邮件受理服务,方便群众查询和申请。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所有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内容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加大对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对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定期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做好公开信息及时发布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发布标准还不够高,二是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加及时。下一年度改进举措: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51月22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