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18000000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第七师胡杨河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在汇总全师11个团场、2个经开区和师市32个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第七师胡杨河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分为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电子版同步在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www.nqs.gov.cn/zwgk/zfxxgknb)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联系(电话:0992-668796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以抓落实为目的,强化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紧扣全面依法行政和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为推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自治区、兵团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各项公开指标,明确公开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等,依托第七师门户网站动态更新权责清单、文件政策和招聘公示等各类信息。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777条,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要求,2024年行政常务会议公开14次,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审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做到能公开尽公开,目前公开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0份。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的学习培训,提升公职人员对条例的理解运用能力,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积极协调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引起的复议应诉等工作,对于依申请公开中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自然人申请71人/次,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8人/次,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7人/次,其他处理1人/次。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7起,相关复议和诉讼机关均作出了维持结果的决定。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发布管理,坚持依法依规、服务群众、安全发展的原则和“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依法、准确、及时、全面地通过师市门户网站发布。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等相关规定,维护管理好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坚持每天审核检查网站信息,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更正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师市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功能,新增专题专栏2个,分别是数字经济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栏,新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丰富内容展现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定期对网站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内容准确、页面有效、链接正常。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严格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强化组织保障、信息发布和安全管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排查,师市40个政务新媒体总体高效、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五)做好监督保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和协调机制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范围,从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情况、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和公开情况等多方面对各团场、经开区和师市机关各部门进行考核。抓好舆情监测回应,对涉及七师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及时转办群众在网站“市长信箱”的留言160条,做到合理诉求迅速解决、及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83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77 | ||
行政强制 | 2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24.620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1 | 0 | 0 | 0 | 0 | 0 | 7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61 | 0 | 0 | 0 | 0 | 0 | 6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1 | 0 | 0 | 0 | 1 | 7 | 0 | 0 | 0 | 7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师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师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公开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积极进展,但还有一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和精准度还需提升,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深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存在主要内容解读较为简单、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缺乏亮点等问题。
2025年,师市将紧盯短板弱项,采取实事求是的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度,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发布意识,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创新解读方式,运用文稿解读、政策问答、图解图表、动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多角度解读政策内容,解读语言要通俗易懂、浅显明白,用老百姓的话解说老百姓关心的事。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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