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锦根移动式罐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锦根移动式罐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3232939
传 真:0992-3235023
通讯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路军垦广场1号
邮 编:833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锦根移动式罐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第七师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晖路以北、天宝街以西 | 新疆锦根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新疆绿环共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8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终审:熊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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