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290000003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解读第七师办公室 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师胡杨河市防范应对寒潮暴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政策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防范应对寒潮暴雪灾害,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寒潮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师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制定了《第七师胡杨河市防范应对寒潮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风暴雨暴雪天气灾害防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08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兵发〔2021〕28号)《第七师胡杨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第七师胡杨河市防范应对寒潮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共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本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适用于发生在师市辖区内发生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寒潮暴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重建等工作。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第七师胡杨河市防范应对寒潮暴雪灾害指挥部由师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组成,负责指挥部署、组织协调师市寒潮暴雪救灾工作。重点对救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进行说明。第三部分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对监测预警、预防行动、信息报告等具体工作进行说明。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按照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师市层面寒潮暴雪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并对采取响应下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明确。第五部分善后处置,包括总结评估、恢复重建、保险理赔等内容。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对队伍保障、资金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装备保障、技术保障、交通与通信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方面的牵头部门和职责进行明确。第七部分监督管理,包含宣传、培训与演练和责任追究两部分内容。第八部分是附则,包含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制定与实施等内容。
四、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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